《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对《指导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二、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什么?
三、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有哪些具体考虑?
四、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有哪些协同性支持政策措施?
五、如何保障《指导意见》稳步实施?
为指导各地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和人口聚集变化,因地制宜进行动态调整,既不能一哄而上,也避免一撤了之,把握好优化布局调整的时度效,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量宜效升、布局优化的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按照中央指导、省市统筹、县抓落实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等一体推进,加强政策协同和取向一致。二是强化规划引领。要求各地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将基层合理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设备配备等标准。三是落实政策保障。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压实市县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主体责任。统筹多种资金渠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央资金重点向基础薄弱地区倾斜。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注重发挥医保支付、价格等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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